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11年巴萨欧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11年巴萨欧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巴萨2012年西甲联赛以28胜7平3负积91分获得亚军,落后穆里尼奥率领的皇家马德里9分。
欧冠小组赛巴萨以5胜1平夺得第一,1/8淘汰赛主场7:1、客场3:1淘汰勒沃库森,1/4淘汰赛主场3:1、客场0:0淘汰AC米兰,半决赛主场2:2、客场0:1被切尔西淘汰,巴萨欧冠成绩定格在四强。
二零二一巴萨欧冠输给谁?
我现在就可以为大家来回答二零二一年巴萨欧冠输给谁这个问题,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巴塞罗那队淘汰赛输给了法国的巴黎圣日耳曼队,下半年小组赛巴塞罗那队输给了德国的拜仁慕尼黑队和葡萄牙的本菲卡队。
曼联
2013/2014赛季欧冠决赛,梦三巴萨输给了英超球队曼联。 这场比赛是在2014年5月24日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拜仁慕尼黑竞技场举行的,参赛双方分别是西甲球队梦三巴萨和英超球队曼联。 比赛中,梦三巴萨由于获得球权优势,但仍然无法攻破曼联的防守,最终以0:2的比分落败。曼联的两个进球均由英格兰中场球员穆尼奥斯和西班牙球星贝尔完成。 这场比赛是巴萨在欧冠决赛中首次败给曼联,也是巴萨自2006年以来的第一次欧冠决赛失利。
巴萨本赛季参加了欧冠小组赛,同拜仁,国米,捷克的比尔森胜利队分在C组,最后6战2胜1平3负积7分位列小组第三,没有进入欧冠16强淘汰赛。
但是进入了欧联淘汰赛附加赛,同曼联队抽到了一起,要进行主客场两回合比赛,争取进入欧联杯16强。
进了。
巴塞罗那8次进入欧冠决赛。巴萨在欧冠历史上曾8次打进最后的决赛,获得了5次冠军,而且在最近四次决赛中,巴萨都是笑到了最后(2006年、2009年、2011年和2015年)。
截至2019年5月,共赢得了5个欧洲冠军联赛奖杯。
时间是:1992年,2006年,2009年,2011年,2015年。
1、1992年科曼的入球击败森多利亚,贏得球会的第一个欧冠冠军,故被誉为巴塞历年来的“梦幻队”(梦一队)。
2、2006年,巴塞罗那更是在欧洲冠军杯决赛中击败对手阿森纳,继1992年后第二次夺得该项锦标。但随着更衣室矛盾的一步步升级,巴萨在接下来的两个赛季里一冠未得,梦二王朝在更衣室的漩涡中越陷越深。
3、在08-09赛季,巴萨在瓜迪奥拉的带领下获得了联赛冠军、欧洲冠军和国王杯冠军,并在09-10赛季前半段(2009年)又获得了欧洲超级杯赛、西班牙超级杯和世俱杯,在09年获得了史无前例的六冠王称号,这也标志着巴萨梦三王朝的诞生。
4、2011年5月29日02:45(英国当地时间2
8日19:45),2010/11赛季欧洲足球冠军联赛决赛在温布利大球场展开角逐,巴塞罗那
3比1取胜曼联,佩德罗先拔头筹,鲁尼一度扳平比分,梅西和比利亚随后破门。巴萨3年内二度取胜曼联,两夺欧冠冠军,历史上
巴萨一共拿了5个欧冠,仅次于皇马米兰拜仁利物浦,排名欧洲第五。
92年克鲁伊夫组建了梦一队,那个时期拿了俱乐部历史上的第一个欧冠冠军。
06年梦二队时期,巴西巨星小罗带领着巴萨拿了第二个欧冠。
09、11、15梦三队时期,梅西带领巴萨拿下三个欧冠冠军。
两次欧冠被逆转成了巴萨永久的耻辱。
仅凭这一点,主教练巴尔韦德就难辞其咎,解雇他实在是太对了,只是可惜有点晚。纵观巴萨队史,有逆转对手也有被对手逆转的比赛,这些都很正常,足球比赛本来就是多种因素叠加的结果,但实力永远在其中起着决定性因素,可像巴尔韦德治下的巴萨,连续两年在大比分领先的情况下被对手逆转,在巴萨百年历史上绝无仅有。冤有头债有主,负责球队战术安排、赛前训练分析、临场调度指挥的主教练应对这个耻辱承担一半的责任。小球队教练带不动巴萨这样的豪门,此话不无道理,对塞蒂恩的前途,不仅捏了几把汗。
巴尔韦德对输球难辞其咎
如果把板子打在主教练一个人身上,那巴尔韦德真是冤死在厕所。毕竟在场上踢球的是球员,他们才是要对结果负责的直接责任人,任何刻意逃避责任、否认问题的行为都是臭不要脸,如皮克、阿尔巴之流赛后所做的解释一样。如今的巴萨队内,一些球员浑浑噩噩,场上萎靡不专注,输球后各种解释,竟然说“球迷被惯坏了”,这种球员,毫无责任心跟羞耻心,已经不适合呆在球队了。
输球不是一个人的责任,这话绝对正确。梅西作为巴萨头号球星,虽然两次在首回合比赛中都他都有进球,但作为队长,他难以独善其身,这支巴萨的精神面貌明显存在问题,真球迷们是多么想念曾经的铁血队长普约尔啊!
写到这里,大家都意识到了,这些问题都是管理层不作为胡作为导致的,高层才是导致巴萨球队人员臃肿、精神焕散、不思进取的最终原因。他们,才最应该对这一切负责。
巴萨,作为一支以每年争夺所有冠军为目标的球队,不应该容忍这种教练、这种球员,痛下决心,锐意进取才是巴萨的前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11年巴萨欧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11年巴萨欧冠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